法律咨询热线
188-1886-1521      186-6489-6855

律师介绍
您现在的位置是:一天易法网>在线咨询
广州律师

广州地区专业律师 —— 陈一天律师

案情紧急,请直拨咨询电话:188-1886-1521

刑事案件、重大民商事案件、遗产继承纠纷、合同纠纷等

在线咨询时请留下联系方式,方便律师通知咨询已经得到回复

(*姓名,仅律师可见)

(*手机号码,仅律师可见)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直接给律师打电话:188-1886-1521,专业律师会快速为您解答!

您好,从法律上讲是“效力待定”。 所谓按揭,跟担保非常相似。同样是作为担保方式的一种,与抵押的区别就在于标的物(即你的车)是否发生了所有权转移。在按揭过程中,所有权人归按揭受益人,按揭受益人是真正的标的物所有权人;而在抵押当中,抵押人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抵押权人仅仅是在抵押人的所有权上设立限制所有权的他物权。 上面说的比较专业,针对你的情况简而言之就是:你按揭的车,车主暂时还不是你,是银行,只有当你还完债才是你的。又因为你不是车主,因此没有处分该车的权利,不能进行抵押行为。你一旦做出抵押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按《合同法》规定是效力待定的。所谓效力待定,就是说不能确定有效还是无效,因为真正的所有权人还没有明确表示他的意愿是认可或不认可。如果你的行为得到银行的认可或同意,则抵押行为被追认,则抵押行为有效;反之则无效。但实际生活中,银行是不可能同意你做出这样的行为的,因此很可能得到的结果就是抵押行为不被追认而无效,成为无效合同。 另外要注意,机动车抵押并不一定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登记的作用分两种,一种的登记生效,一种是登记对抗。所谓登记生效就是不登记就没发生效力,如房屋买卖不经登记权利不转移;所谓登记对抗就是不管登记与否都不影响权利的创设、转让、变更,但经过登记的可以对抗除物权变动关系以外的其他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抵押行为不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

回复时间:2015-07-24 10:02:37 回复律师:陈一天律师 咨询热线:188-1886-1521

你好。我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非因执行工作任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驾驶人应当负全部责任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责任。所以车主不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却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什么样的情形才叫《侵权责任法》上的过错呢,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一条就做出了规定。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所以,也就是说只有机动车所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形时,其才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机动车所有人(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应由驾驶人承担。

回复时间:2015-07-17 14:36:36 回复律师:陈一天律师 咨询热线:188-1886-1521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不能仅有你自己决定将房屋出卖。 如果该房屋有你丈夫所有或你与你丈夫共有,那么该房屋的全部或你丈夫所有的部分将被视为你丈夫的遗产进行法定继承。而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配偶、父母和子女。也就是说,你丈夫去世后,这个房子应该由你、你小孩和你公婆所共有。所以你一个人是无法决定出卖房屋的。当然,你丈夫如果直接有遗嘱将房子留给你,那么你肯定就可以自己决定处理房屋。 关于银行抵押的房子能不能卖的问题,根据现行的规定,是可以的。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由此可见,是可以出卖的。但是你必须要经银行的同意,并且出卖的价款必须用于向银行还贷款才行。当然不够的你必须补足。其实房子早晚是一卖,不是你自己卖了还银行,就是法院拍卖了给银行。当然,法院拍卖的成交价格是很低的。 现在你先弄清你自己有没有权单独处理该房产,再想办法卖房子还银行钱吧。

回复时间:2015-07-17 11:19:49 回复律师:陈一天律师 咨询热线:188-1886-1521

你好,一般认为已经不能了。 因为我国《刑法》规定的追溯时效期限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犯一般强奸罪,无其他加重情节的的量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上可知,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强奸已经是发生在20年前了,早已超过了15年的追诉时效。并且当年公安机关都没有立案,受害人也没有报案。 所以现在已经不会处理了。

回复时间:2015-07-16 17:14:35 回复律师:陈一天律师 咨询热线:188-1886-1521

你好,不能。因为兄弟三人是相互独立的家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才能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老二死去后,应首先由其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如果老二没有以上任意亲属,才能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此时虽老三看似也有了继承权,但是由于老三已经先于老二去世,所以老三是没有继承权的。老三都没有继承权,老三的配偶、子女就更没有继承权了。

回复时间:2015-07-16 17:12:52 回复律师:陈一天律师 咨询热线:188-1886-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