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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缓刑两年期满后再犯案算屡犯吗?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时间: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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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屡犯”这个概念。与定罪量刑相关的倒是有“累犯”这一概念。不知道你所说的屡犯是不是想表述累犯。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所以说累犯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缓刑本身就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而如你说,缓刑期满后就不会对罪犯再执行刑罚,也就没有所谓的刑罚执行完毕。所以缓刑考验期满后的罪犯再犯罪是不会被认定为累犯的。
    虽然不会被认定为累犯,但是犯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最严厉的法律惩罚。不被认定为累犯,并不代表法官在量刑时不会考虑再犯的情节。很明显的道理,多次、再次犯罪和初次犯罪的恶性肯定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