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8-1886-1521      186-6489-6855

律师介绍
您现在的位置是:一天易法网>办案手记

假离婚VS法律真风险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时间:2017-03-24

分享到:

2017年3月17日,石家庄市政府深夜发文,出台以家庭为单位的住房限购限贷政策。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均实施“既认房又认贷”的购房政策,不仅限制“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房行为”,并且限制“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行为”,以此来抑制假离婚购房现象的发生。但石家庄市还未有此规定,在现有政策下,之前认购房屋的买家为了履行合同,很可能将掀起一轮假离婚的热潮。然而为了新家而“一家分两家”的假离婚,却很可能弄巧成拙,最终陷入赔了爱人又折房的窘迫境地。

 

风险一:单方假戏真唱,最终人去楼空

为享房贷优惠新政而假离婚,一旦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即产生真离婚的法律后果:财产(主要是房产)归属、子女抚养权等约定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丧失配偶权利(如相互的继承权、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因对方不履行忠实义务得损害赔偿权及要求多分财产的权利),均取得再婚的权利。

如果获得房产一方改变离婚初心甚至本就怀有异心而拒绝复婚,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另一方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复婚,届时不仅房产依据约定而归属一方,而且人也将一去不返。类似事件并不鲜见,应引以为鉴,不要创造机会去考验本就经不住考验的人性。

\

对应防范措施:

1、即使假离婚也有必要谨慎对待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归属、子女抚养权等问题马虎不得。

2、如有能力则尽量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离婚及分割财产等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对前一次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中所述内容房如屋归属、子女抚养权等重新进行约定,以起到有效变更离婚协议的作用。但即使如此,也只是只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可以进行变更,至于离婚行为本身由于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而有效,而且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借假离婚达到的非法目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或有救济空间。

 

风险二:即使依约复婚,离婚后复婚前新购房产属个人

夫妻离婚时通常会约定房产归属一方,而以名下无房一方名义重新购房。日后,即使双方复婚,不论根据当时离婚协议获得的房产,还是离婚后复婚前新购房产均分别属于第二次结婚前的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再无权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规则进行分割。即使新购房复婚后二人共同还贷,依旧不影响房产的归属,如过将来发生“真离婚”,只需向对方补偿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对应防范措施:

1、尽快复婚并保留证据。既是为避免发生变数,也为尽多共同享有还贷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同时注意保留能证明新购房所交首付的资金来源证据,及共同还贷的资金流水等。

2、如有能力则尽量签订复婚后夫妻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如之前离婚时已经登记至一方名下的房产的归属,复婚前新购房的出资情况及归属等。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通过书面形式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进行明确约定,该约定只要不涉及离婚及忠实义务等,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风险三:办假证(离婚证)涉犯罪,铁窗相隔无语凝噎

若未通过合法途径办理离婚手续,而贸然使用假离婚证骗得购房贷款,一旦被发现查处,后果很严重。

办假离婚证骗贷,不仅因骗贷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可能会被银行撤销并收回贷款,被银行记入不良信用之列,使个人信用受损等),办假证行为甚至会涉嫌刑事犯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应防范措施:得不偿失莫犯险。

 

风险四:一觉醒来政策变,竹篮打水白折腾

根据中国新闻网记者统计,从2016年9月30日开始至2017年3月18日,全国有33个城市出台了逾103次有关房地产的约束性调控政策,而近半个月已有22个市、县、区出台了新一轮楼市调控加码政策。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均采取了“认房又认贷”政策,预计“认房又认贷”模式或被一些热点城市推行,而至于石家庄市是否效仿及何时效仿尚未可知,一旦政策改变,假离婚也将无济于事。

 

对应防范措施:决定之后尽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