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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案开庭日定在了孩子高考前三天,法官作出了一个决定·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时间: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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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能快乐高考,我得感激你,王法官,你是为了给我儿子一个美好的未来!我相信他能考出好成绩!另外,我老公也和我缓和了,真是谢谢你了!”6月7日,送孩子进入高考考场后,当事人陈女士便给黑龙江大庆高新区法院民一庭法官王庆娟打来电话。

 

  陈女士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一个月以前,其因家庭矛盾及被猜疑,而被丈夫杨先生诉到法院,要求与其离婚,并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立案后,微机自动分案系统将该案开庭时间预定于今年6月5日。

 

  案卷到主审法官王庆娟手里后,她仔细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当看到双方唯一的孩子是一名即将高考的学生时,王庆娟顿时有些惊讶,有些感慨,更有些惋惜和痛心。

 

  王法官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询问孩子是否在身边。当确认孩子不在时,她便对双方展开调解,讲清利害关系,并明确告知:高考是人生的一扇大门,你们大人离婚不要影响到孩子的高考!否则,你们将会后悔终生。

 

  听完法官劝解后,原告杨先生承认自己行为可能影响到孩子,并当即表示予以弥补,暂时不让孩子在高考前知悉大人离婚之事。

 

  原告杨先生心里的疙瘩未能有效解开,认为妻子陈女士有背叛自己之嫌,故其一直未向法院撤回起诉。

 

  在开庭前三天,王庆娟作出决定,对该案实行延期审理,将开庭时间推迟到高考之后,并告知双方当事人。

 

  因法官处处为孩子顺利高考着想,双方都被感动了,杨先生表示高考后将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