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诉讼费计算器
LEGAL FEES CALCULATOR
是否属于适用简易程序或调解结案或诉讼案件:
填写信息 律师马上回复
ONLINE CONSULTATION实用法务工具
Practical forensic tools和颐酒店女子遇袭案有结果了,为何没有追究故意伤害罪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时间:2017-08-15
轰动一时的和颐酒店女生遇袭案日前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涉案嫌疑人李某因在酒店拖拽陌生女子弯弯,牵出涉嫌介绍卖淫罪。该案因涉及隐私未公开开庭。
庭审中李某承认对弯弯的拖拽事实,并且承认自己以发招嫖小卡片为业,但强调自己误以为弯弯是来抢生意的卖淫女才发生拖拽事件。检察机关介绍卖淫罪提起公诉,并建议量刑1-3年。
为何不构成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罪?
大家在网上曝光的视频中可以看到,李某某对该女子的拖拽行为很野蛮,这个行为最容易让人有疑问,为什么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公诉人解释说,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法制社会,刑法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罪刑法定,也就是依据我国现行刑法对故意伤害罪及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审查在案证据材料,第一,无法证明李某某具有伤害该女子的故意或是预谋,也就是刑法理论上的责任形式必须是故意。
再有,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该女子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轻伤后果,而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需要出现被伤害人轻伤或是以上的后果,寻衅滋事罪中的随意殴打他人也需要有一人轻伤或2人以上轻微伤的后果,或者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情节,才能构成此罪。所以,无法用刑法来评价拖拽这一行为本身。
公诉人表示,虽然从法律上讲,拖拽行为和介绍卖淫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和事实,但正是这个拖拽行为提供了破案线索,进而查找到真正构成犯罪的行为。
内容整理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