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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者未死亡,反倒砸死路人,该判刑吗?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时间: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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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事故频发

 

2017年6月1号下午,在仪陇县金城镇奎星街,一女孩从高楼跳下,坠下时砸中一过路行人,两人双双倒地。随后,医护人员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施救。据网友称,事发后,坠楼女孩昏迷,尚有生命体征,被砸中的行人不幸死亡。

近年来,全国各地频现跳楼砸死他人的事件,2014年12月4日晚上,广州上下九步行街的荔湾广场突然发生了一起跳楼事件。令人惊奇的是,轻生的男子从五楼纵身跳下时,正好砸中了路过的陈X!两人双双重伤,被110民警送进医院治疗。陈X因颈部骨折、全身多脏器破裂等多种重伤不治身亡。更为离奇的是,经过警方核查,跳楼男子竟然是17年前羊城第一惊天大案的逃犯林锦成(位列公安部b级逃犯,广州警方扑克牌通缉令黑桃a)!

 

跳楼自己没死却砸死过路行人,应该被判刑吗?

 

跳楼自己没死却砸死过路行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跳楼者是意外坠楼,此事件则应认定为意外事件,而不应当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是有意跳楼,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砸到路过该处的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造成路人无辜被砸死的话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男子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跳楼砸死路人,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跳楼者谢某是一名“90后”,潮南区陈店镇人。谢某在陈店镇沟湖村某公寓楼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以为有人要抓捕他,于是逃至附近一楼房六楼的天台处藏匿。到了当天下午4时左右,谢某的幻觉仍未消除,以为还有人在追捕他,于是从天台跳下。谢某坠落后,砸中骑自行车路过楼下的陈某。56岁的陈某被砸中后断了数条肋骨,断开的肋骨插入了内脏,导致内脏破裂,送医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离奇的是,跳楼者谢某却安然无恙,自行爬起来后,竟又爬到另外一栋高楼上,准备跳楼自杀,后被接警赶到的消防官兵救下。当天晚上,肇事的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潮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谢某因吸食毒品怀疑有人要抓捕他而从楼房顶跳下,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砸到路过该处的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造成1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谢某自愿认罪,以及案后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7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节,酌情对被告人谢某予以从轻处罚,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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