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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宅基地申请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时间:20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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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建房没有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宅基地。

  (1)申请住宅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

  (2)涉及占用农用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宅基地申请说明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如何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