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8-1886-1521      186-6489-6855

律师介绍
您现在的位置是:一天易法网>一天采访集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采访陈一天律师:杀妻骗保!法院:人死了,就是骗,也要赔!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刑事律师  时间:2017-08-31

分享到:

\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权威法务平台采访陈一天律师

 

\

 

陈一天律师发表个人看法

 

杀妻骗保!法院:人死了,就是骗,也要赔!

2017-08-30 编辑:桐仁

廖凤仙离婚后,一直处于感情的空白期,恰巧这时,通过微信“摇一摇”,她遇到了同样刚刚离异的李良。对方谈吐热情、出手大方,让她十分喜欢,两人也聊得异常火热,进展迅速。相识13天后,她就闪电般地答应了对方的求婚,并期待起了婚后的幸福生活。

 

谁成想,爱情童话背后竟是一场连环骗局,丧心病狂的李良与另一名男子合谋,制造出妻子意外死亡的假象,企图“杀妻骗保”。廖凤仙预想的美好生活最终演变成了命丧湖中的悲剧。

  两名穷凶极恶的罪犯最终被判处死刑,但是,李良为廖凤仙购买的300万元、100万元两份天价保单怎么办?为了获得理赔,廖家人将其中的一家保险公司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生命换来的“天价保险”

 

 

2016年9月20日下午,在浦东新区法院第三十二法庭,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正在审理。在这起看似简单的民事案件背后,其实隐藏着一系列骇人听闻的连环骗局。

  坐在原告席上的一共有3人,分别是一位名叫廖凤仙的女子的父母和儿子。他们从四川巴中农村老家千里迢迢赶来,起诉的是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带保险公司),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按约赔付廖凤仙的死亡赔偿金300万元。

  在这起天价保险案件中,投保人和保险人都是已经死亡的廖凤仙。事实上,除了史带保险公司外,她还在另外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100万元,也是人身意外险。一个来自贫困地区的农村女子,为什么要给自己买下数百万元的巨额保险?
  

 

法庭上,廖凤仙年近六旬的父亲表示,这几百万元保险是女儿拿生命换来的!

 

狠心丈夫布下“连环局”

 

已过而立之年的李良曾经营一个黑网吧,但因经营不善倒闭了;他还喜欢赌博,欠下了几十万元的外债。毫无生活来源的他想出了一个“杀妻骗保”的阴谋,但前妻和自己相濡以沫,下不去手。为此,他常常故意找茬和前妻吵架,最终“成功”和对方离婚。

  为了物色一个合适的对象,李良通过微信“摇一摇”的方法认识了廖凤仙,两人在网上聊得很投缘。此时,廖凤仙也刚刚离婚不久,处于感情的空白期,这个言谈大方、出手阔绰的成熟男人几乎让她没有一点“抵抗力”。相识仅仅13天后,她便答应了他的求婚。

  婚后不久,他为妻子买了电动自行车,又以妻子要学车怕出意外等理由,先后为廖凤仙购买了保额为100万元、300万元的两份人身意外险,投保人都是廖凤仙。之后,他又想方设法说服妻子,将两份保险的受益人从法定受益人变更成自己。

  事情进展到这一步,就差一个妻子“意外死亡”的假象了。狡猾的李良当然不会亲自动手,他想到了自己的老同学周九伟。

  二人的关系自高中时开始便非常亲密,听说这个想法后,周九伟没有吃惊,反而很快就答应了。但是,李良对这位老同学还是没有推心置腹,而是留了一手。他只是告诉周九伟100万元保单的事,并说事成之后会分20万元给他,而对另一份300万元的保险却只字未提。

  周九伟是以来常州投靠同学的名义,住到李良家里的。为了让他与自己的妻子发生私情,李良不时刻意创造各种机会让二人在家中单独相处。“体贴”的周九伟时常给廖凤仙做饭,还常常带她出去玩,一个月后,两人终于厮混在了一起。

  一天,夫妻二人外出游玩,在人工湖的桥上,李良看到一条断裂的栏杆,这让他感觉到机会来了。李良把尾号为“716”的手机给了周九伟,让他想办法约廖凤仙去人工湖玩。案发当天晚上,廖凤仙以要练车为由从家里出发,偷偷到公园里与周九伟幽会。而这一切,其实都在李良的掌控之中,但狡猾的他还是故意不停发来微信,催促妻子赶快回家。

  在公园里散步到夜里11点左右,周九伟看四周无人,便谎称要骑车带廖凤仙回家。当他骑到桥上时,故意从那处缺失栏杆的地方骑入湖中,想要把她淹死。不过让他始料未及的是,此时的湖水并不深,两个人虽然落水,但很快就站了起来。周九伟见状,干脆直接用力把廖凤仙的头按到水里,直到她没有了动静。

  在给妻子打电话传来忙音后,以为阴谋得逞的李良还故意开车出去找了一段时间,第二天又佯装去派出所报警……然而,纸包不住火,真相最终还是被揭开。

 

300万元保费该不该理赔

 

 2014年1月17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保险诈骗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李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万元;以保险诈骗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周九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3万元。丧心病狂的两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至此,那两份天价保险的被保险人廖凤仙、受益人李良都已经死亡,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廖家人和两家保险公司都进行了协商,其中一家公司答应了100万元的赔付要求,但史带保险公司不愿赔付300万元保费。2016年9月,廖家人将史带保险公司诉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庭审时,史带保险公司辩称,涉案保单虽然以廖凤仙名义进行投保,但实际上是李良在网上为其购买的,没有廖凤仙的亲笔签名,该公司客服人员和李良沟通的电话录音、网上聊天记录等都能对李良为该份保单实际投保人这个事实进行佐证。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该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浦东新区法院经审理后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廖家人的诉请。法院认为,本案中,保险单明确记载投保人为廖凤仙,又因本案系网上投保,保险单内容均基于投保人在网上填写内容而生成,故可推定投保流程中记载的投保人亦为廖凤仙。


  对于保险公司关于涉案保单并非投保人即廖凤仙的真实意愿的辩称,法院认为,被告确认在收到被保险人签名为廖凤仙的变更申请后,打过其电话核实情况,廖凤仙确认同意变更受益人为其丈夫,被告在系统里做了相应变更,并将变更受益人的批单发送给廖凤仙,且电话通知了她。可见,廖凤仙本人对本案保单的存在明确知晓,亦可佐证廖凤仙应对其本人为投保人的事实是知悉的,进而佐证了该投保系廖凤仙真实意思的表示。

\

陈律师表示,立法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免除保险人赔偿责任的规定,其实质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而非为保障保险公司的利益。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被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投保、被谋害”,如果经查实如此,则投保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无法取得赔偿款,不但杀了人,还竹篮打水一场空。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对非本人投保的行为进行了追认,则理应了解指定实际投保人为受益人的风险,那么这可以看做是被保险人对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处分,而因此认定保险合同有效,保险人应当承担支付理赔款的义务。


  本案承办法官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本案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系廖凤仙,李良作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廖凤仙死亡,丧失受益权。当受益权丧失之后,在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因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保险人应当向原告支付保险金300万元。一审宣判后,保险公司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麦律师表示:“杀妻骗保”案件中,法院的判决符合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案件的焦点是:“投保人究竟是谁?保险人是否需要支付保险金?”。本案中保险公司主张涉案保单实际上是李某(受益人)为廖某(被投保人)购买,但法院审查后认为,保险单明确记载投保人为廖某,保险公司也曾打电话核实确认,可见保险单为廖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廖某为实际投保人。

 

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可得出:

1、李某作为保险金的受益人,因故意造成被保险人廖某死亡,其法律后果是丧失收益权;

2、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才不承担理赔责任,因此此时保险公司仍需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因此,本案中李某丧失其受益权后,保险金由廖某的继承人继承。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WTzvN7kmxHTyNUI8c8F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