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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al forensic tools借打手机趁机溜走,犯何罪?
来源:一天易法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11-18
【案情】
廖某在网上约网友见面后,看对方手机不错,便谎称需借对方手机打电话,取得手机后趁机溜走。廖某利用此方法先后多次骗取多名网友手机价值共计2万余元。
【争议】
对本案廖某骗取网友手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还是盗窃罪,存在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廖某虚构事实,假装向网友借打手机,网友陷于错误的认识自愿将手机借给廖某打电话,廖某获得网友手机是一个骗取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廖某虽然虚构事实,骗取网友将手机借给自己,但是网友主观上是出于借,并不是将手机给廖某占有,廖某的行为实为盗窃。
【律师评析】
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虽然廖某借打手机的行为有一个骗取的过程,但是成立诈骗需要网友陷入错误认识之后有个交付(处分)的行为。本案中,网友借给廖某手机打电话,主观上是出于借的目的,借就是需要还的,网友并未将手机交付给廖某占有,也就是说网友并未有处分行为,处分行为必须是转移占有的行为。因此,本案中廖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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